为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,在今年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之际,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将积极行动,广泛宣传保险业消费者关切的问题,现通过“以案说险”的形式向消费者提示常见消费风险、欺诈陷阱,希望广大消费者能增强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,理性消费,合理维权。
【案例1】客户李先生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健康险,保单承保1年后李先生投诉保险公司业务员王某销售时误导了保险责任和收益,要求保险公司给予全额退保。经保险公司核实李先生购买的保单销售过程与相关记录,保险销售合规,与李先生所述内容不符。后经了解,李先生因听信保险骗人的负面传言,咨询过“代理退保”业务。
【案例分析】本案中李先生听信负面传言,欲将购买了1年的健康险办理退保,那么李先生原先享有的保障权益将随之消失,万一遭遇风险,所有的损失只能自行承担。保险作为人们生活的保障底线,任何一次空档期都无疑会使我们承受更多风险。
“代理退保”——不法分子通过社交平台、网购平台、电话短信、街头广告等形式,频繁向保险消费者宣传“可在任意地区的任意保险公司办理任何险种的全额退保业务,100%退保成功,安全快速”等类似虚假信息,打着“专业保险维权”的名义,煽动公司客户委托其代理“全额退保”事宜,开展保险“恶意投诉退保代理”业务,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,妨碍保险经营秩序。
【风险提示】“代理退保”操作团队显然无法通过合规渠道实现“100%可全国全额退保”,其通过虚构可全额退保的事实来实施欺诈行为,使消费者陷入可以通过委托该团队实现全额退保的错误认识,并作出支付定金、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等财产处分行为。
另外提醒消费者:一是切勿泄漏个人信息,不要随意告知陌生人银行卡、身份证、保单等信息;二是谨慎办理退保业务,盲目退保会使消费者错失原有的风险保障,再投保时可能面临保费上涨、重新计算等待期甚至被拒保等风险。
【案例2】客户罗某于2020年3月投保某寿险公司重疾保险,保额20万元,投保时告知身体健康无住院体检记录。客户于2021年2月因甲状腺癌向公司提出理赔申请,经公司调查其相关体检住院记录后发现,客户于2019年12月在医院进行体检时已发现甲状腺左叶实质性结节,投保日期与体检日期仅相隔3个月,而在投保告知时罗某隐瞒既往病史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十六条约定以及合同约定,公司对于罗某的理赔申请作拒赔处理。
【风险提示】本案例反映不管客户在投保时出于何种原因未如实告知或者漏告知,为了充分保障客户的权益,在保单承保后,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补充告知。通过这项业务,投保人可就投保时被问询的问题中未告知的、告知不详的或告知内容有偏差的等情况进行补充说明,保险公司将根据补充告知的信息对保单进行重新审核,给出新的核保结论。如实告知不仅可以维护保险契约的公平性,更重要的是保护了客户的利益,避免因不如实告知所导致的解约、拒赔等风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