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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州城区轻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

时间:2012-06-01 08:50来源:梅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作者:梅州保协 点击:
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广东保监局联合印发的《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指引》(粤公通字〔2009〕238号),凡在梅州市市区、梅县新城、扶大、程江镇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,未造

     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广东保监局联合印发的《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指引》(粤公通字〔2009〕238号),2012年6月一日起,凡在梅州市市区、梅县新城办事处、扶大高新区、程江镇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,未造成人员伤亡、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、各方财产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的、事故车辆均可自行移动的,可以按快处快赔机制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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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州城区轻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

(责任编辑:梅州保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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